西安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

发布者:唐思敏发布时间:2025-10-13浏览次数:21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,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学术氛围,现就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纪律意识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纪律意识,恪守监督职责,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,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(人社部发〔2024〕56号)等文件,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、条件、程序、纪律和有关规定,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,坚决抵制不正之风,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。

参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,如实填报申报材料,不得有伪造学历、资历、论文著作、获奖证明及其他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行为。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和途径,向校领导、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各级评审专家、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请客送礼、游说拉票、打探消息、乱跑关系、行贿舞弊等不正当行为。

二、严格审核把关,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

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,在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艺术实践等方面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,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责任,不得借职称职务之便办私事、谋私利,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,不得私自更改参评人员材料和审核结果,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、拉票,不得接受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、礼金,不得接收评审工作人员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;严格回避制度,遵守保密纪律,不得泄露有关答辩、讨论、评议、表决等情况。对审核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违规行为,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惩戒和追究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扣除绩效工资、校内通报批评、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直至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。如有教师失德违纪行为,学校将坚持“一票否决”,对违反 师德师风的问题投诉,要做到有诉必查,查实必究。

校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监督责任,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,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。

校纪委将加强对各级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,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,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职称评审期间,开通举报电话,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。

监督举报电话:88667023  88667042 

监督举报邮箱:renshichu@xacom.edu.cn

 



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25年10月13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版权所有© 西安音乐学院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
陕ICP备05001584号-1
地址: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
电话:029- 88667100